(二)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市河西指挥部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在河西新城范围内行使市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河西新城范围内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体制,提高项目审批和验收效率,实现办事不出新城,根据全市综合体制改革要求,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移交或委托市河西指挥部行使有关职权。市发改委要选派处级干部到市河西指挥部办公,负责新城项目的全程审批和协调;市住建委负责的各类审批及验收事项,凡涉及河西新城的建设项目,由市住建委派出的副指挥长负责统筹协调和审批;河西新城项目的规划审批及验收事项,由市规划局派出的副指挥长负责组织协调和审批,重大项目规划初审后报市政府审定;河西新城范围内的土地划拨或出让等事项,由市国土局派出的副指挥长负责组织协调和审批,并成立河西新城土地储备中心(人员编制由市河西指挥部内部调整);河西新城范围内的项目招投标,如因工期等需要,可在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组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市河西指挥部独立组织招标评标工作;河西新城交通、绿化等专项规划及具体项目绿化、交通评估由市河西指挥部负责审核;市公安消防局指定一名副局长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河西新城消防审批与验收事务,原则上7天内审批办结;南京供电公司要明确专人、组建团队、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进一步加强河西新城建设的统筹协调,河西新城范围内渣土清运、市容市貌、闲置用地管理、环保、人防、质监、安监、工商等市权审批事项和执法职能,由市政府统一授权给建邺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三)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河西新城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树立和提升河西新城作为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的整体形象,为河西新城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资金筹措及管理
(一)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按照“取之于河西,用之于河西”的原则,河西新城中部和南部范围内的土地,由市河西指挥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土地出让金统一纳入市级财政管理,市财政结合土地出让金缴纳进度,将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土地出让收益扣除国家、省规定的各项刚性计提后,市级刚性计提部分减半计提(不含容积率2.8以上住宅公寓加提部分),其余资金返还市河西指挥部,由市河西指挥部转增河西国资集团资本金,用于河西新城青奥板块的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