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2012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的通知
(粤府函〔2012〕2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将《2012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更好地搭建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平台,拓展应急管理专家出谋献策的渠道,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作用,共同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2012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
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函〔2007〕150号)、省府办公厅《印发2012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12〕19号)有关精神,2012年,省应急管理专家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中强化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责任的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专家职责,主动献计献策,为我省当好全国应急管理工作排头兵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专业咨询
(一)参与制订《广东省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广东省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标准》、《广东省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标准》、《广东省应急演练指南》;参与省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演练、评估和指导实施工作;参与修订《你准备好了吗--广东省应急知识宣传手册》。
(二)参与我省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和评估。
(三)参与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和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置专家咨询工作。
二、科技支撑
(一)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应急平台建设。
(二)推动建立应急管理研究平台,积极申报建设主要灾种预测预警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三)指导推进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广东(珠海)应急避险模拟体验馆和东莞市应急产业园区的筹备建设。
(四)积极推进制订广东省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