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京发改[2012]104号)
各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市相关能源行业协(学)会,各相关科技园区:
为促进能源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充分发挥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为组织做好本市参加评选各项推荐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2012年第3号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登陆国家能源局网站(www.nea.gov.cn)下载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数据采集程序及附件,按照《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公告附件3)要求认真填写《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公告附件2),保证内容完整、真实、可靠。
(二)申报材料需明确项目所申报的专业组。(分别是煤炭与煤层气、电力、石油天然气、核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装备六个专业组。)
(三)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5份)以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光盘)。纸质材料用于备查与存档,电子版材料供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