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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十三)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界定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模式,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促进中医药进社区,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低成本的服务。积极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家庭责任医师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的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十四)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要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社区卫生服务定点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切实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建设和运行费用。进一步完善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服务的引导措施,通过降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以及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转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不再另算起付线等方式,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探索将健康体检、社区慢性病病例管理、家庭病床等服务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全面实行门诊统筹,开展参保居民社区首诊制试点,扩大居民医疗保险受益面。积极开展医疗保险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试点。

  (十五)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服务站一体化管理。积极探索构建新型社区卫生服务行业管理体系,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存的发展模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延伸举办或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行政、业务、财务、药械、人员和绩效的“六统一”管理。非延伸举办或无行政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服务站计划、业务、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的“六统一”管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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