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商业区。按照科学规划、挖掘内涵、强化特色、扩大规模、提升效益的原则,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文化休闲旅游区、特色交易市场和创意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扩大消费需求,拓展市场空间,促进产业发展。提升特色商业街区发展水平,突出特色化、专营化和规模化,建立健全业态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业态、品牌集聚,提升购物消费功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培育一批风格鲜明、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拉动消费能力强的特色商业街区。积极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区,充分挖掘独特文化底蕴和历史积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街保护开发,统筹规划设计建筑风格、人文景观,修缮保护标志性建筑、特色建筑,强化特色魅力,注重营造环境氛围和格调品位,合理布局符合居民消费升级换代的休闲项目,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休闲旅游区。改造提升特色交易市场,沿产业链双向拓展交易范围,创新交易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不断扩大市场辐射范围,发展壮大一批农副产品、电子电器、汽车及零配件、纺织服装、建材装饰等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特色交易市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合理配置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一批创意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围绕特色商业区主业,配套建设商务办公、酒店、公寓等设施,推动相关商务服务业发展。
(四)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性化设计。优化交通路网布局,大力发展立体公共交通体系和公交接驳系统,完善便捷高效的集疏运体系。加强区域内市政设施建设,完善水电气暖管网,修浚排水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文体场所、绿地、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公共空间,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地下空间利用率,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强化生态建设,妥善处理开发改造、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提高开发建设品质,创造优美舒适、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实施。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协调解决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建设发展中的具体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在规划、建设、管理上加强业务指导;省统计局要建立相应统计体系;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县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构,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在贯彻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