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务微博的主要任务及工作流程
(一)政务微博主要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务微博类型,命名为“上海司法行政发布”。其主要任务是,紧扣市司法局党委中心工作,通过“上海发布”政务微博平台,在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主动地向社会发布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和自身改革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涉及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同时,根据社会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歪曲事实等方面的负面报道,维护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政务信息发布流程。除市监狱管理局外,市司法局机关、上海政法学院、市劳教局、市社区矫正办,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所有微博发布内容,报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统一报送市司法局发布办汇总并在“上海司法行政发布”平台上发布。
1.市司法局、局属单位及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通气会所涉及的内容信息,由其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书面材料,报经所在单位新闻发言人审批后,报送市司法局发布办汇总发布。
2.涉及市司法局、局属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解读等方面的内容信息,由法制部门审核,报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市司法局发布办汇总发布。
3.涉及本市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及相关信息,由市劳教局职能部门提供,报经市劳教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市司法局发布办汇总发布。
4.涉及本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及相关信息,由市社区矫正办职能部门提供,报经市社区矫正办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市司法局发布办汇总发布。
5.涉及上海政法学院提升教学质量、推进学院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及相关信息,由学院职能部门提供,报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市司法局发布办汇总发布。
6.涉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法律服务行业便民利民举措及相关信息,分别由各行业协会、市司法局机关职能部门提供,报经协会领导和市司法局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市司法局发布办汇总发布。
7.涉及本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举措及相关信息,由市司法局基层处、医调办负责提供,报经处(办)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市司法局发布办汇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