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微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司发办[2012]59号 2012年1月29日)
市监狱管理局、上海政法学院、市劳教局、市社区矫正办,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区县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司法局《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微博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微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好本市政务微博进一步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1〕103号,以下简称通知),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的引导和释疑功能,进一步拓展上海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引导网上舆论,结合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政务微博的目的意义
推进政务微博工作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沟通大众、正面引导舆论、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同时,对于为深化司法行政政务公开、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知情权,促进司法行政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维护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实现上海司法行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大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政务微博的组织架构
为确保政务微博工作安全、规范、有序推进,市司法局成立“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微博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副局长朱久伟任组长,成员单位和部门是:市监狱管理局、上海政法学院、市劳教局、市社区矫正办,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市司法局机关各处室。
市司法局办公室设立“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微博信息发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司法局发布办),作为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微博的工作部门,负责政务微博发布的组织协调和运维管理工作。
各局属单位、行业协会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各区县司法局根据任务需要,参与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发布,平时按照所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
各成员单位和部门都要建立政务微博网评员(信息员)队伍,围绕涉及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的突发事件、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敏感话题,及时主动应对,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