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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平山县南甸镇支行和回舍镇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河北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平山县南甸镇支行和回舍镇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32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平山县南甸镇支行和回舍镇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石邮银请〔2011〕7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平山县南甸镇支行营业场所由河北省平山南甸镇变更至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南甸村建设路19号。

  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平山县回舍镇支行营业场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回舍镇东回舍村北岭变更至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回舍镇迎宾南大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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