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化医药产业布局。医药产业的布局,重点依托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采取集群发展的模式。大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种优势条件,大力发展高新科技产品和精深加工产品,中小型企业要走特色发展的道路,立足于传统优势发展中药提取物、中间体、地道优质中药材饮片加工和中药材种植业,或者抓住市场缝隙发展有条件形成优势的品种、辅料及小类别产品,推进医药产业专业化分工、差异化发展的合理格局。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强行业管理、完善服务体系,强化药品安全监督。加强政府管理职能,组建行业协会,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促进指导、诊断、咨询、评估、信息交流服务工作的发展,提高企业发展前瞻预见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二)加强标准建设。建立健全中药、民族学、化药学、医疗器械、药材、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制剂等的质量标准;重点支持民族药和具有资源优势及品牌优势的品种。
(三)积极落实政策,加大开发力度。支持企业充分利用我国深入推进西部开发战略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契机,营造优良环境。凡到我市投资参股或创办医药企业的,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税费减免、土地使用等优惠政策。
(四)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增强研发能力,提高创新水平;鼓励实力较强的药品生产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发挥科研机构的人才技术优势;建立综合性科研创新公共平台,组建集产品开发、工艺创新、信息咨询、设计服务为一体的技术工程中心;创建一批新药临床实验基地。
(五)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加快医药产业专业人才的培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办、完善培训机构,建立多层次人才及职工队伍,形成我市医药工业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
(六)强化财政支持。对行业或者企业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新药研发项目、中药材野生变家种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基地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各级财政资金要给予优先支持。
(七)积极开展医药产品市场开拓和经营销售方式的创新。鼓励支持医药企业利用现代物流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推进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的电子商务化;通过代理销售、连锁配送、各种有效终端销售方式等有机结合,构建强大的药品销售物流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和利用广西边境中药材进出口口岸的便利条件,促进产品的进出口,拓展国际市场。同时大力支持名优特色医药产品创造条件纳入国际基本医药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