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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六)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农村危房评定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导则、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办法等,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高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建设(墙改)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供给、施工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和督促,大力促进当地资源综合利用,努力建设节能环保示范新农村。
  七、总结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结束后,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总结验收,2010年12月中旬完成,并上报自治区危改办。由自治区危改办组织评估验收,其中,涉及申报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房专项补助的,由自治区墙改办公室牵头组织验收复核。

  附件:1.玉林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资金预算表
  2.玉林市农村危房核实汇总表
  3.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附件1
  玉林市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预算表

项目名称

危房

数量

任务数(户)

使用新型墙材户数/平方数

             改造预算资金(万元)

备注

 

合计

      需配套资金

  工作经费

小计

国家补助

自治区配套资金

市配套资金

县配套资金

小计

市级

县级

玉林市

38864

4650

 

7644

7597.5

2790

2802.5

1155

850

46.5

23.25

23.25

 

玉州区

6796

710

 

1143.1

1136

426

355

213

142

7.1

3.55

3.55

 

玉东新区

1852

190

 

305.9

304

114

95

57

38

1.9

0.95

0.95

 

福绵区

2470

250

 

402.5

400

150

125

75

50

2.5

1.25

1.25

 

北流市

10512

1000

500户

/3万㎡

1685

1675

600

575

300

200

10

5

5

 

容 县

4445

550

550户/3.3万㎡

968

962.5

330

357.5

165

110

5.5

2.75

2.75

 

博白县

6020

800

 

1288

1280

480

720

0

80

8

4

4

财政直管试点县

陆川县

3954

850

 

1368.5

1360

510

425

255

170

8.5

4.25

4.25

 

兴业县

2815

300

 

483

480

180

150

90

60

3

1.5

1.5

 

注:1.配套资金是按自治区分配我市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650户、以国家每户补助0.6万元、自治区每户配套0.5万元、市级每户配套0.3万元、

县级每户配套0.2万元计算。

2.博白县属财政直管试点县,国家每户补助资金0.6万元,自治区每户配套资金0.9万元,该县每户配套资金0.1万元,市级不再配套。

    3.工作经费按每户100元计算,按照文件规定,由市、县两级级财政负担。

    4.使用新型墙材自治区每户补助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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