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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玉林市2008年度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玉林市2008年度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8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共同努力,团结拼搏,攻坚克难,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433个,完成投资178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新开工重大项目183个,完成投资73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32.7%;续建重大项目250个,完成投资10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2.1%。全市103个重大项目实现了竣工投产。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0.7亿元,同比增长26%,充分发挥了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拉动作用。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各开发园区、市发改委签订的《2008年玉林市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考核责任状》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玉林市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精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了考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北流市人民政府、博白县人民政府、兴业县人民政府、玉柴工业园管委、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林市2008年度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予以表彰,并给予嘉奖,其中:对北流市人民政府、兴业县人民政府、博白县人民政府各奖励10万元,对玉柴工业园管委、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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