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依法普查。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资料,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属于家庭和个人的单项普查登记资料。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二)坚持质量控制。质量是普查的生命。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全市的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级普查工作方案和各项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普查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普查程序,加强责任意识,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真正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市人口普查。
附件:玉林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玉林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戴 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玉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骆华中 市统计局局长
郑维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才德 市人口和计生委副调研员
成 员:郑科丰 市纪委常委
龚培朝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党海燕 市民委副主任
陈敏锋 市发改委副主任
梁大昌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锡活 市民政局副局长
谢 力 市司法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余 荣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胡 猛 市人事局副局长
陈 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梁锡家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罗锡荣 市建规委纪检组长
李品佳 市农业局副局长
庞锡真 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进芳 市广电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