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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银监会关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设立1家自助银行的批复

广东银监会关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设立1家自助银行的批复
(粤银监复〔2011〕766号)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关于设立万达广场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的请示》(招银穗发〔2011〕284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同意你分行设立1家自助银行,设立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505号201房。

  二、上述自助银行可提供下列金融服务:

  (一)存款、取款;

  (二)查询、转账;

  (三)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请你分行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上述自助银行的设立工作。上述自助银行应当自本文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分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上述自助银行开业后,你分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上述自助银行的运营、内控管理和设施等情况,并附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在公安、消防部门取得的安全合格证明、有关消防备案凭证或抽查合格证明等。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文失效,我局将办理设立许可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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