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南京市清理规范党委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9〕4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及省纪委等部门《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方案》(苏纪发〔2008〕27号)要求,切实加强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清理规范工作深入开展,经市委领导同意,建立南京市清理规范党委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赵友春 市纪委副书记
成 员:王 晴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汪永茂 市政协副秘书长
郑建宁 市纪委常委
郑志超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朱邦泰 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
孙绵琪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谢大围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
于泽滨 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杨太兰 市法院副院长、纪检组组长
徐 俊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跃芝 市人事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纪委,郑建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纠风室主任甘继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同志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2、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全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
3、督促检查各区县、各部门清理规范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4、审议各区县、各部门清理结果,并向市委汇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情况;
5、研究处理与清理规范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市纪委、市监察局履行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责任,并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清理规范工作。市人大办公厅负责指导全市各级人大机关的清理规范工作。市政协办公厅负责指导全市各级政协机关的清理规范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组织系统的清理规范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宣传系统的清理规范工作,并统筹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的宣传报道。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督促指导市委直属机关、直属单位及人民团体的清理规范工作。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与指导全市政法系统的清理规范工作。市法院负责指导全市各级法院的清理规范工作。市检察院负责指导全市各级检察院的清理规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监督。市人事局负责综合协调各机关奖励表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