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优化知识产权环境。以我市被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为契机,建立健全版权登记和资助制度,设立软件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建立“一对一”的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协调机制,加强软件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对软件企业国内外专利申请费、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费给予适当补助,提高软件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南京市软件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南京市软件从业人员准则》、《南京市软件企业信用登记》和软件行业诚信数据库,实现“三制一库”全覆盖,形成“部门联动、协会约束、企业自律”的行业诚信环境。积极推动软件及相关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
19、加强软件产业宣传。通过各类展览会议、专题招商活动、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借助国际媒体、中央媒体等多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的软件投资环境、软件产业载体、优秀软件企业和产品、软件产业领军人物和青年英才,彰显我市软件产业综合实力,进一步扩大我市软件产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完善更新中国南京软件网站,每年制作、更新中英文软件地图和发布南京软件产业发展白皮书。每年分别到国内软件发展较好的地区和国外组织1次以上宣传推介活动。
(七)加强领导与创新工作机制
20、强化部省市会商工作机制。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会商会议,研究制定“中国软件名城”标准,制定实施“软件振兴计划”,争取工业与信息化部将有关软件信息发布、人才交流、“核高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产品)等重大项目攻关向我市倾斜,全力争取中国南京软件名城建设获得省和国家层面最大的支持。发挥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等作用,建设国家、省级软件技术公共服务体系,争取成立“中国软件市场”,使南京成为全国乃至全球软件产品展览展示和交易服务的中心。探索筹建中国软件虚拟大学和中国软件人才交流中心,创建“国家软件人才实训基地”。
21、强化一把手抓软件产业责任制。推进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建设分工责任制,建立市领导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与引进软件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挂钩制度,帮助协调产业规划、土地出让、厂房建设、用水用电等重大事项,全力做好服务,兑现政策承诺。各软件园区和基地所在行政区和开发区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软件产业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对产业发展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强化组织管理。进一步理顺“两园多基地”和有关区(县)、开发区的管理体系,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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