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加快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工作。以参加国家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为抓手,加快推动我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支持鲜活农产品流通重点项目建设。列入国家试点的成都、凉山、南充和列入省级试点的绵阳、乐山、宜宾、达州、攀枝花、遂宁等9个市(州)要全力推进纳入试点备案的鲜活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加大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菜)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对接,全面开展鲜活农产品进超市、进市场、进社区、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发挥试点项目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试点市(州)人民政府要积极督导试点项目实施和完成工程建设,尽早发挥功能。其余市(州)人民政府应抓好项目储备,明确支持政策,积极参与试点,全面推进和提升我省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水平。

  (三)加快鲜活农产品流通主体培育。着力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培育发展大型农产品流通主体、队伍。扶持培育一批大型、跨区域合作经营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鼓励开展直销配送。引导经销商、贩运户进行公司登记注册,向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扶持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零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扩大经营规模。积极发展第三方专业物流,扶持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运输企业,鼓励企业开展共同配送和统一配送,提供仓储、运输、包装、加工等增值服务,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扶持培育一批产销联营的大型鲜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动产业化经营。

  (四)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鲜活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总结推广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菜)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冷链系统和市场交易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产地预冷、预选分级、产地仓储、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检验检测和电子结算等现代流通设施。以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地区和承办企业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标准宣传贯彻,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建设完善全省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扩大农村商务信息化建设试点,积极发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扩大网上交易规模。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等现代交易模式,加快农产品流通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

  (五)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强产销对接,创新流通方式,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多种形式的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扩大多渠道直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平台搭建,瞄准省内、省外、境外鲜活农产品市场,筹办和组织企业参加多层次、多形式的鲜活农产品展会,促进资源优势向产品优势转化,品牌优势向市场优势提升。大力发展农超对接,鼓励超市增加对接合作社和品种数量,扩大对接销售规模。积极发展农批对接,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销商通过代理、投资合作等方式与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产地集配中心、销地交易配送专区,实现两头落地,参与构建全国性“南菜北运”产销链条。探索发展直供直销模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到社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进行直供直销。成都市等有条件的城市在人口集中的社区有序设立周末菜市场及早、晚市等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