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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保护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三)加强日常监管,遏制侵权行为持续发生。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市场巡查工作,特别是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市场检查,及时发现查处侵权行为。要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内部信息系统,及时公开查处侵权案件的信息,以警示经营者,引导消费者,为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提供监管依据,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持续发生。同时,加强案件的回访工作,引导、帮扶、教育涉案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诚信守法经营。

  (四)强化服务意识,有效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保护知名企业知名品牌重点保护企业档案,积极指导知名企业开展注册商标、知名字号、特有包装装潢、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向知名企业提供有关权利的维权信息或相关咨询,提高知名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知名企业投诉的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应在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抄送或告知投诉的知名企业。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积极正面宣传专项执法行动的安排部署情况、执法办案成果等情况。要通过个私协会和其他行业组织,以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经营者。要适当组织公开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扩大专项执法行动的声势和影响。

  (六)加强法律研究,及时解决执法疑难问题。各地要采取学习培训、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对侵权行为的认定能力,提高打假维权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侵权行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必要时邀请企业、相关部门及法律专业人员等共同“会诊”,切实有效解决执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对案件查处中遇到的法律障碍,要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反映汇报;要认真总结去年开展保护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工作经验,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推动专项执法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保持专项执法行动的高压态势。近年来,侵犯知名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呈上升势头,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企业经济损失加重,维权成本增加,严重损害知名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侵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统一思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侵犯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打出声威,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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