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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南京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工作目标分解及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7、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和谐社区等创建活动,塑造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色品牌。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搞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2009年把农村和谐社区创建纳入全市创建总体规划,创建 20 个市级农村和谐社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各郊县)

  38、加强农村社区设施建设,2012年前在所有行政村建成融党群议事、科技服务、医疗服务、文体活动、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2009年完成100个面积600平方米以上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相关部门,各郊县)

  (四)推进城乡就业创业一体化

  39、健全农村就业服务平台,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农村就业援助制度。整合农村教育培训资源,引导各类企业在农村建立劳动力培训基地,开展适岗培训和订单式培训;对开展农民技能培训、转移劳动力成效显著的中介组织,财政给予一定补贴。2009年提升农村就业保障服务平台信息化水平;完成各类农村教育培训47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劳动局、教育局,各郊县)

  40、全面实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制度,逐步实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郊县)

  41、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创业引导,开展农民创业辅导和扶持农民创业基地、创业园建设。2009年开展农民创业辅导整村推进试点工作,培育农民创业示范村5个;创建农民创业园5个,扶持10家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劳动局、工商局、地税局,各郊县)

  (五)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42、市、区县两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力争到2012年,“一区两县”及8个经济欠发达镇固定资产投入增幅高于郊县平均增幅3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一般预算收入、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郊县平均增幅20%以上;农民收入增幅高于郊县平均增幅10%以上。2009年“一区两县”及8个经济欠发达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增长 18%,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工业增加值增长1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各项指标增幅均高于郊县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有关部门,各郊县)

  43、继续开展“村企挂钩”工作,创新共建互赢机制,提高挂钩实效。制定2009年村企挂钩共建工作意见,工作重点转向帮助建设标准厂房、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旅游业等方面。(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委农工办,各郊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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