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规划实施新的农村实事工程,稳步提高办实事总投入,优先安排符合规划要求、农民迫切需要、愿意筹资共建的实事项目。2009年实施农村道路通达、就业创业引导培训、农民健康、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文化建设、农田设施提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等八项工程。(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相关部门,各郊县)
(三)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大发展
32、提高农村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五保户”供养政策,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增长机制。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补贴发放制度。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2009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10元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80元;健全镇街合管办,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到75%。(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局、劳动局、国土局,各郊县)
33、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和谐家园”工程。2009年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完成80%郊县、镇街、村居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郊县)
34、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郊县文化馆、图书馆、镇街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活动。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升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广泛开展农民健身活动。2009年郊县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镇街文化站达到市“五星级”文化站标准,村级文化活动室达到市级标准;完成送戏、送电影各200场、送图书1万册;实现镇街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覆盖率 100%。(责任单位:市文化局、体育局,各郊县)
35、全面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幼儿园条件,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9年郊县全部达到省颁教育现代化评估标准;向农村教育转移支付2亿元;实施“农村教师优岗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事局,各郊县)
36、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医疗卫生基本设备配备、药品配送和监管工作,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妥善解决乡村医生补贴和养老保障问题,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城区医生到农村服务。2009年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劳动局、财政局、药监局,各郊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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