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一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联系点,组织开展有关制度建设试点、经验交流等活动。
6、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课题研究,围绕制度建设的难点、热点问题,综合利用多种资源和形式,深入开展制度调研和论证,形成一批制度建设研究成果。
7、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审核、备案制度,定期收集制度建设情况的相关数据,完成统计分析报告。
8、及时发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动态信息,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进行制度点评。
9、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特别是对重要制度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专题辅导和专项培训,提高对有关制度的知晓度和认同度。
10、加强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底开展检查评估活动。
三、工作重点
各区县、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制度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必要管用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建设。重点制定领导干部教育、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有关配套制度,完善廉洁自律规定,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2、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重点针对重要领域和重要岗位,围绕权力设定、行使、监督、评价、问责等环节,以及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增强部门自身防治腐败的能力。
3、部门和行业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制度建设。重点围绕信访核查、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群众评议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构建长效机制,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4、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探索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发挥民主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5、社会各界参与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重点围绕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社会评价和行业自律、社会信用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为全社会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制度保证。
6、反腐倡廉保障制度建设。重点围绕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预警监测、案件协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