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9〕21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工作的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2009年4月24日
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工作,加快推进南京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9〕9号)的要求和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工作,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规划、系统配套,突出重点、分层推进,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加快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努力使反腐倡廉基本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观念进一步增强,制度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提高制度体系框架构建的整体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任务
1、按照市委构建惩防体系五年规划确定的制度建设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2009年制度建设计划,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分解落实具体任务。
2、各区县、各部门对各自出台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反腐倡廉基本制度目录,建立分类检索的反腐倡廉制度数据库。
3、结合本区县、本部门实际,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框架,完成框架编制的论证报告。对照基本框架,提出修改完善方案,编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规划。
4、认真制定反腐倡廉有关重点制度,强化目标管理,明确时序进度,确保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