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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网络代购“洋奶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通知的通知

  三、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应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全面摸清本辖区内网络经营者的数量、规模、分布和类别,特别是食品经营者主体基本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档案,记录此次的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对网络食品经营者推行台帐、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不合格产品退市等食品准入制度,纳入电子网格化监管,实现对网络食品经营户的监控。

  四、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发展

  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处理好加强市场监管与促进网络经济长远健康发展的关系,既要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群众的消费安全,又要加大服务力度,促进网络奶粉销售的正常流通。针对网络销售奶粉、网络代购洋奶粉的实际市场需求,对具备条件的食品销售网站或网店,审批、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引导经营者坚持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切实规范网络奶粉销售市场秩序。

  五、加强组织领导

  网络代购洋奶粉市场是一个新型的监管领域,是现实市场的补充、发展和延伸,具有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覆盖区域广的特点,各地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督管理、广告、商标、注册登记、竞争执法、经济检查、个私等内设机构的职能作用,由网络市场监管职能部门负责对网络商品交易的日常巡查,将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反馈给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各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对网络代购洋奶粉市场的监管,既分工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配合,全面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和当地政府。请各地于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材料。

  联系人:

  市场规范管理处: 王渝莎 何金瑞

  联系电话:028-86749473,电子邮箱:scsgsjscc@163.com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田晶

  联系电话:028-86614121,电子邮箱:scsgsjspc@163.com

  附件: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代购“洋奶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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