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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2]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2〕4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高新区2011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1〕708号)文件批准,同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24.2708公顷,其中耕地11.8295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2011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7组,玉屏村4组;通安镇华山村5~8、15组,颜家村7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7组1.0031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东渚镇玉屏村4组3.1787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5组7.2294公顷,其中耕地5.3663公顷;
  (四)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6组1.1895公顷,其中耕地1.1186公顷;
  (五)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7组1.7996公顷,其中耕地0.9463公顷;
  (六)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8组2.2758公顷,其中耕地0.1478公顷;
  (七)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山村15组7.5147公顷,其中耕地4.2505公顷;
  (八)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颜家村7组0.08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

标准

耕 地

11.8295

36万元/公顷

3万元/人

园 地

1.9718

36万元/公顷

3万元/人

林 地

0.0130

36万元/公顷

3万元/人

其他农用地

6.9167

36万元/公顷

3万元/人

建设用地

3.1036

36万元/公顷

/

未利用地

0.4362

18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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