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2〕3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相城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建新区2011年第1批次(10挂)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1〕5313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相城区征收集体土地8.3350公顷,其中耕地6.8123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建新区2011年第1批次(10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奚家)1~3、8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奚家)1组2.1118公顷,其中耕地1.8594公顷;
(二)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奚家)2组4.6816公顷,其中耕地3.4708公顷;
(三)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奚家)3组1.3598公顷,其中耕地1.3089公顷;
(四)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奚家)8组0.1818公顷,其中耕地0.1732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费
标准
| 安置补助费
标准
|
耕 地
| 6.8123
| 36万元/公顷
| 2.6万元/人
|
其他农用地
| 0.6633
| 36万元/公顷
| /
|
未利用地
| 0.6928
| 18万元/公顷
| /
|
工矿用地
| 0.0094
| 36万元/公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