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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2012)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2〕1号)


  经省政府《关于省电力公司110千伏聚金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1〕601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4000公顷,其中耕地0.208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省电力公司110千伏聚金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村(西浜)9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村(西浜)9组0.4000公顷,其中耕地0.2082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

标准

耕 地

0.2082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其他农用地

0.1839

36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0

18万元/公顷

工矿用地

0.0079

36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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