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教育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级工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设立举报电话,发挥“12315”综合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斗争,强化群众监督。
(二)调查摸底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级工商部门要结合年检、验照,对各地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做到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名称、住所、营业期限、经营范围清楚,建立健全监管档案,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重点,对有违法记录的,要纳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这次整治的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对在铁路沿线、矿区、油田、港口、机场、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申请设立收购废旧金属站点的,一律不予批准。在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收购再生资源的经营范围时,要明示其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二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涉嫌收购铁路沿线等公用设施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是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铁路沿线平安建设的重点工作,各级工商部门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考评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省局将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市州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进行总结和交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深化长效机制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州局要从政治高度和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增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是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各地要以铁路沿线村(居)民、中小学生和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业主为重点对象,坚持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大力宣传《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切实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要充分利用“12315”受理平台,紧紧依靠农村治保会、家(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举报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站点。二是要周密部署,加强监管。对铁路沿线两侧2.5公里范围内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拉网式、滚动式清查,统一登记造册。对已经取缔的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站点,要做到“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检查中发现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收购涉嫌被盗铁路器材设备等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