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工商函〔2011〕720号)
各市、州工商局:
现将《关于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市、州工商局:
为维护和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法治理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打击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拆(割)盗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收购铁路器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管理,根据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工商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七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盗窃破坏铁路器材违法犯罪活动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和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为促进我省“两个加快”,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目标的实现,省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个私处处长任副组长,各市、州分管局长为成员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个私处。
三、整治目标
1. 强化监管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铁路沿线经营者,特别是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
2.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废旧金属收购经营行为,杜绝非法收购被盗铁路器材的行为,助推废旧金属收购专业市场的建立;
3.依法查处取缔无照和非法收购铁路器材设备经营行为,并杜绝今后再次发生。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省工商系统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要紧密结合工商行政职能,积极主动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从10月起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