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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深入开展机关“五服务”活动中着力抓好十项重点措施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深入开展机关“五服务”活动中着力抓好十项重点措施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9〕23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深入开展“五服务”活动的意见》(宁委发〔2009〕24 号)和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三帮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宁学组通〔2009〕2 号)精神,扎实推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才和帮企业渡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有效展开,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着力抓好以下10项重点措施,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1、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和菜单式服务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建立市、区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从市、区县机关和人民团体选调一批机关干部任代办员,全程为投资项目代办审批事项。对列入目录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适时提供电话咨询、发函征询、上门协调、现场办公、审批代办等可选择的菜单式服务,由投资人或企业自主选择服务方式,明确专人负责为企业代办所需服务事项。

  2、建立审批事项一单通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统一制发南京市审批事项一单通登记卡(或电子登记表)。市级各审批部门和单位在企业(群众)首次递交申办材料之日起,应在一单通登记卡(一式三份)上据实填写申办方首次递交材料的时间,以及审批部门或单位的收件人、承诺时限、审批办结时间,分别交申办方、审批部门或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留存备查。

  3、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服务热线。市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五服务”办公室。由“五服务”办公室牵头,将全市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咨询、投诉热线电话整合为统一号码“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为投资者、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全天候的政务信息咨询、建议和投诉服务。政府各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原有热线电话继续保留,作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二级平台,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实行“统一受理、分级办理、限时办结、过错问责”的办理机制。

  4、实施“一窗式”办理和“超时、缺席默许”制度。由市建委、市工商局牵头,在市建设服务大厅、市工商服务大厅设专门窗口,统一受理申办材料,统一内部代办,统一交付批件,审批过程全部在大厅内完成(涉及省和国家审批的环节除外)。全面公开各审批环节的承诺时限;对无特殊情况超过时限未办结的视为许可,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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