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外派劳务服务平台。坚持具有苏州特色的外派劳务管理体系,完善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维护涉外劳务市场稳定,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研究出台统一的外派劳务报名窗口制度,积极开拓发达国家专业型、技术型境外就业和技术劳务市场。研究我市境外投资企业向其苏州母公司派遣研修生的有关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工作。
四、更加积极地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全市实施“走出去”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实施“走出去”战略工作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由市商务局牵头,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外管、外事、检验检疫、海关、发改、经信、财政、国资、税务、公安、人社、工商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省商务发展资金以及各类政策资金。提高苏州市商务发展资金对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支持比例。
2.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采取税收饶让、抵免等优惠政策,同时配合减免税和出口退税等不同的政策,依法让“走出去”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3.加强人才培育与引进。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合作,通过国际化的师资团队、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培养跨国投资与经营人才。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的国际化视野培训。鼓励企业以岗位、项目、任务聘用等方式引进跨国经营高层次人才。推动“姑苏人才计划”中增加吸引高端跨国投资和经营人才。积极实施人才本土化战略,鼓励“走出去”企业聘用和培养所在国的人才。
4.改进对外投资管理体制。理顺政府部门对外投资核准管理体制,由商务部门统一负责对外投资核准、统计等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对外投资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后监管为主转变,不断加强、改善对外投资过程中的服务和监管。
5.进一步放宽外汇管制。积极为出口企业外汇收入存放境外提供便利,加快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提供更灵活用汇和结算便利。
(三)优化服务体系。
1.创建政府支撑平台。建立和扩大苏州地方政府与境外地方政府及经济主管部门,招商、会计、法律等商务服务中介机构以及商、协会的良好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国家商务部的多、双边合作洽谈机制,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以及境外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的联系与合作,巩固国际友城关系,为苏州的境外投资企业提供强大的、能够涵盖当地的政府支持。围绕我市企业走出去的境外重点城市,建立更多更具经贸合作潜力的友好城市。
2.构建国际经贸网络。整合我市政府、企业、个人的海外关系和资源,发挥我市现有海外企业和工程承包基地的作用,逐步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苏州的国际经贸网络,增强开拓国际市场的整体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