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工作目标的通知
(武政办〔2012〕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是全市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的第二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推进“工业强市”战略,提速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进一步发挥工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带动作用,根据中共武汉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及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总体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全市2012年度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含开发区、化工区,下同)作为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制订年度工作方案,优化投资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工作,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在一季度实现开门红、二季度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三季度加倍冲刺、四季度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强化目标考核。各区要按照分解下达的年度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有关信息的动态跟踪、数据统计、综合分析和通报上报等工作,每周将上述信息及统计报表报送市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目标进度,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每周调度、月度分析、季度排位、年底结硬仗。
三、形成工作合力。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制订工作计划,有效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工作合力,切实为各区完成工业发展“倍增计划”目标任务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