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筹建申请报告;
2、《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申请审批表》、《新开办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申请审批表》或《新开办医用氧经营企业申请审批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违反《
药品管理法》76、
83条规定的文字说明;
5、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体外诊断试剂的还需提供主管检验师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申请医用氧的应提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拟设营业、仓库面积、地址周边环境及设施、设备情况说明;
7、拟经营药品或产品范围;
8、拟筹建零售连锁企业还需提供现有零售药店目录及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9、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资料要求
1、所提供的资料应为A4纸。
2、《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审查表》为三份;其它资料均为一份。
3、其中2以电子文档上报。
申请核发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氧)
《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材料目录
1、验收申请报告;
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或《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申请审查表》或《医用氧经营企业申请审批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核准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任职文件;
5、企业组织机构情况及质量保证体系流程图;
6、营业地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使用的房屋无具体门牌号的,应提供经地名办确认的详细地址。
7、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均应注册到筹建单位);
8、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