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
四十二条
(5)《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十四条、第
十五条、第
十六条
(6)《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
二十三条
46.超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
四十五条
(2)《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
二十三条
(3)《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
三十四条
(4)《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
47.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
处罚种类:警告 罚款
法律依据:
(1)《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
三十四条
(2)《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
三十二条
(3)《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
四十二条
(4)《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
二十四条
48.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合格证书,擅自投入使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
三十四条
(2)《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
三十二条
(3)《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
四十二条
(4)《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
二十四条
49.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
50.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
51.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
三十五条
(2)《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
二十四条
52.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2)《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
四十二条
(3)《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十四条、第
十五条、第
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