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
二十八条
2.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法批准占用土地,或者非法占用土地新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三十五条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三十六条
(2)《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
二十九条
4.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三十七条
5.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三十八条
(2)《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
四十六条
6.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
7.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三十八条
8.不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或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不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要求的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三十九条
(2)《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
四十二条
9.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10.未按照批准的范围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11.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
12.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13.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
四十三条
(2)《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
(3)《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
四十二条
14.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或者操作规程
15.未按照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16.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或者个人
17.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用于与人工影响天气无关的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取消作业资格
法律依据:
(1)《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
十九条
(2)《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
四十二条
18.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砌墙、堆物、植树、种植高秆作物、焚烧等行为,影响气象探测
19.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爆破、采石、烧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