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湖南中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第三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结果的通知
(湘价医〔2011〕192号)
各市州、县物价局、卫生局:
按照《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类别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湘价医〔2009〕122号)的规定,部分市州物价局、卫生局对前两批未参加价格等级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考核评定。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湘发〔2007〕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从价格政策上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我局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类别重新进行了考核评定。根据考核结果,经研究,同意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特一类价格类别,湖南省交通医院、康乃馨老年病医院、长沙市按摩医院、长沙消防专科医院及长沙县第一医院5家医院执行二类价格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