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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贯彻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七)审核以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名义奖励和推荐的人选。
  (八)承办地委、行署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地区公务员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综合管理公务员配套法规建设工作,研究起草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公务员管理重要政策问题调研;承担公务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保卫、信访、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职位考录科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承担地直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交流与回避等制度,负责地直机关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工作。办理地区行政公署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拟定招录工作方案、编制录用计划;办理地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手续;负责办理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手续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面试考官管理工作。
  (三)考核奖励科(培训监督科)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国家名义和自治区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和表彰事宜;负责地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事宜;负责公务员纪律、惩戒、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开展公务员管理及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基础理论研究,拟定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和标准;指导、协调、监督地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对口培训、地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负责对公务员培训机构进行指导;实施公务员宣誓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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