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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
  (三)开工建设市中心聋校综合楼
  项目内容:开工建设市中心聋校综合楼,项目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听障学生的教育和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北区政府。
  八、增强农村居民医疗保障能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40元
  项目内容:2012年将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75%以上,门诊补偿比达到35%以上。全面提高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保障病种扩大到9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参合农民看病就医报销比例,降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自付比例,提升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胶南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九、积极促进城乡就业,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就业补贴
  (一)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项目内容:全市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二)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就业补贴
  项目内容:对8.82万青岛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500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我市大中专毕业生积极就业,减轻大中专毕业生的求职经济负担。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
  十、改善市区体育健身条件,新建健身园和健身路径700处
  项目内容:新建健身园100处(含示范健身园7处),新建健身路径600处,对1290处健身路径进行维护维修,实现城市8分钟健身圈。通过项目的实施,缓解居民健身场地不足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全民健身层次。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七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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