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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
  三、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
  (一)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00套
  项目内容:在七区和高新区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00套。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市区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逐步解决部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七区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二)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
  项目内容:在七区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七区政府。
  四、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新增更新800辆节能环保型公交车,对600辆农村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
  (一)新增更新800辆节能环保型公交车
  项目内容:新增更新公交车800辆。其中,新增节能环保型公交车662辆;按照使用8年期限强制报废更新标准,更新天然气公交车138辆。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大市区公交覆盖面,缓解交通拥堵状况,解决市民出行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青岛公交集团、青岛交运集团。
  (二)对600辆农村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
  项目内容:对全市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配置600辆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学生出行条件,解决全市特别是农村学生上学远、出行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胶南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五、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建立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对五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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