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青政发〔2012〕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2012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十件实事,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项目内容: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604元提高到3000元,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标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各区市政府。
  (二)为城乡低保家庭发放部分基本生活日用品
  项目内容:年内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每户发放价值800元包括被褥在内的基本生活日用品。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各区市政府。
  二、提高农贸市场现代化水平,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一)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
  项目内容: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其中新建6处,升级改造9处。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市场布局,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现代化和标准化水平,使市民生活更加便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七区政府。
  (二)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项目内容:2012年,在全部市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大中型生鲜超市,以及市区重点“放心肉”专卖店、“阳光食品工程”集团消费单位等350家单位,建成运行肉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市区肉类、蔬菜流通的全程追溯管理,提高我市肉菜经营产销流通、质量保障和市场运行监测现代化水平,保障消费安全和市场平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食安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各区市政府。
  (三)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项目内容:按照统一计划编制、统一判别预警、统一信息发布、集中样本采分、集中信息管理、集中风险管理的要求,2012年全市(含区市)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达到60000批次。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检测范围、品种和频次,增强检测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