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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大集团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大集团的意见
(武政〔2011〕9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工业“倍增计划”, 加快培育一批工业大企业大集团,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在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着力推动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大集团的重要意义
  大企业大集团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是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带动主导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龙头。当前,我市正处于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必须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工业大企业大集团,不断增强工业整体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必须通过培育发展一批工业大企业大集团,逐步壮大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规模;必须发挥工业大企业大集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对此,各区(含开发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大集团的重大意义,强化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和创新意识,努力做好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大集团的各项工作。
  二、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大集团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配置相结合,以转方式、调结构为核心,以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快战略重组和开放发展,突出招商引资,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政务服务,大力促进优质资源向重点企业和优势企业聚集,通过5年努力,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在优势行业和重点发展领域中能体现产业发展方向和主导力量的工业大企业大集团,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5年,产值过10亿元的工业企业达到150户以上,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其中产值过100亿元的工业企业达到30户以上、产值过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达到2-3户;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或者进入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达到15户以上;建成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2-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40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5件以上。
  三、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大集团的发展路径
  (一)推进兼并重组,发展一批工业大企业大集团。以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平等互利、优化配置为原则,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着力消除体制障碍,支持企业通过并购、联合、股(产)权转让、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实施兼并重组。以上市公司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一批工业大企业大集团。围绕电子信息、汽车、钢铁、船舶、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积极推进横向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在重点行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工业大企业大集团。鼓励企业以增资扩股、股(产)权转让等形式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借助对方在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优势等方面进行战略重组。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在国内外开展资源和价值链整合,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大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改善企业组织结构,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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