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2012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1.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区工作。制订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编制我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规划。同时,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拟定我市生态园林城区标准,适时推出我市生态园林城区试点区,在全市鼓励有条件的城区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区工作,力争3年内命名一批生态园林城区。
  2.划定武汉都市发展区绿线。按照“加快重点功能区建设,打造城市新亮点,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由市国土规划局和市园林局共同组织开展《武汉市都市发展区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2012年继续完成都市发展区范围内的绿地规划布局图则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3.加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编印《武汉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手册》,突出树木养护、植物修剪、病虫害防治、树穴覆盖等养护技术环节,重点开展树木扶正、植物(草坪)补植、绿带降土、站石栏杆的维修、公园基础设施维护等工作。同时,加强“门前三包”绿化管护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单位庭院和社区绿化养护的检查与考评,形成有效的社会绿化监督机制。
  4.园林信息化建设。对现有园林政务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进一步突出完善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建立园林行政审批系统和绿化养护监督系统,实现网上行政审批、绿化监督网络化管理;建立城市绿地和树木认养资料查询系统,开辟养花知识专栏等,增强与办事对象和网民的互动,提升园林政务网站的公众服务水平。

  四、资金概算
  2012年全市绿化建设经费计划安排39.74亿元,其中市级园林专项投资12.39亿元,区级园林专项投资13.86亿元,重点工程配套绿化项目投资5.44亿元,社会筹资8.05亿元。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绩效考核。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完善绿化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加大工作考核力度,确保绿化任务的完成,特别是对能够提升城市形象、塑造特色的重大园林绿化工程要细化目标,落实责任,争取多出精品工程;要进一步增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意识,加大对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人员、资金和设备的投入,建立道路绿地、公园广场养护管理制度,确保绿化成果。
  (二)依法行政,规范园林执法。进一步完善《武汉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等配套规章,加大对道路绿化、公园广场执法和监察巡查力度,制止或处罚违法毁绿行为,切实保护城市绿化成果。健全城市园林绿化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