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安全管理,重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严格监管和综合治理为抓手,以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为手段,推动安全规范管理和安全科技文化进步。
(一)提升安全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加大新修订的《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岗位责任,规范岗位达标,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督促行业企业制定推进岗位达标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岗位达标工作检查,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二)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政府的有效监管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监督;督促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新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履行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组织实施《201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避免交叉的原则和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综合监管的分类,明确相应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强化对区县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区县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并对区县政府年度履职情况开展督查;加强对区县安委办工作指导,推进区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和监察装备保障,完善监管网络,加强市、区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量。继续以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三)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