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健全适应发展的食品药品监管专业队伍体系
着眼长远,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水平,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落实好市级资金配套,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公业务用房、配套设施、执法装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重点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全系统的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健全完善专职化的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全面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养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激励和退出机制,力争人员编制能基本满足市场监管任务需要,食品药品监管公务员队伍的医学、药学、医疗器械、食品和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以上,技术监督机构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率达到80%以上。
五、重大建设项目
(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中心建设。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求,注重与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对接,重点建设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中心通讯系统、单兵视讯系统,研发指挥大厅地理信息GIS系统、应急指挥系统软件平台;建立应急指挥预警分析决策系统和应急指挥数据查询系统,为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和通讯保障。将各部门日常监管与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信息采集有机结合起来,建设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数据中心,加快实施“数字监管”,重点建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基础数据库;集成现有应用系统,实现单点登录,统一数据存取,建设安全、高效、可靠的统一CA认证中心;逐步建立完善业务数据库,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据深度挖掘、整理、分析,为各部门和市领导决策提供支持;建成并逐步完善数据中心本地备份及远程备份;研发食品药品检验监测共享和综合管理平台、企业“网上服务直通车”、药械生产、经营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子系统、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等监管服务系统和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档案系统,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效率。同时,在应急管理中心内设食品药品网络教育培训平台,作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定期邀请专家举办培训讲座,组织市民开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课堂,进一步提高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市食品安全监测检验网络建设。结合目前我市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以“经济适用、不重复购置、具有超前性”为原则,由政府出资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建设,整合配备相关部门的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提高监管效率。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组建起层级分明、互为补充,能涵盖农业投入品、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食品、餐饮服务消费等全食物链的监测检验网络。
(三)市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文件精神,为适应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需要,加快完善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如期完成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拟建立的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全市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技术工作,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工作,对全市各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进行指导;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转和维护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教育培训,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方法的研究,全面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四)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扩建。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依托,在药品检验基础上,完善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评估的增项扩容功能,新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中心实验室,增加医疗器械检测和药包材检验职能,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报告提高准确、科学的数据。配合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和市药品口岸检验所新建项目的建设水平,加快实现对武汉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管理和进口药品检验工作的“零距离”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外向型经济和省会经济的发展,为武汉城市圈和省内周边城市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五)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建设。加强食品化妆品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结合监督执法工作任务需要,为市、区食品化妆品监督所配备必要的执法取证工具和办公设备;建立健全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举报投诉、行政处罚管理系统,实现举报投诉件处理的网上流转,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系统实现数据的双向转化存储;以现场检查为综合监管信息的数据采集点和使用汇集点,完善由食品监管相关子数据库构成的综合基础数据库,实现跨业务数据库、跨区域阻隔的现代化移动执法;重点建设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关键环节的实时远程监控及食品运输贮存温度等参数超限值的自动预警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企业电子监管档案。
(六)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基础建设。根据《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标准》要求,结合“十一五”规划尚未完成的基建项目,按照“统筹规划、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突出重点、适应发展、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解决全市14个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问题,不断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使执法手段与执法任务相适应。
(七)国家级食品检测中心建设。在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饮料及粮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现有条件下,进一步扩大食品、食品添加剂、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检验项目和范围,建立粮油等食品转基因成分研发、检测中心,开展转基因食品检测、评价工作;建立食源性致病菌自动接种和快速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健全完善食品真实性表征和掺假物识别技术等检测能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健全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测能力,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服务培训中心和开放式检验服务平台,促进食品加工业新工艺新技术研究,为提升我市食品企业供应链产品品质服务。
(八)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设施建设。以全市企业代码电子信息为基础,强化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企业基础信息如原料台账、出厂检验、销售台账等关键数据网上流转办理,实现监管部门现场电子化监督检查,检查数据实时上传数据库,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档案。
六、保障措施
(一)整合食药监管资源,完善监管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组织优势,延伸食品安全基层监管触角。以各街道(乡、镇)的本地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建立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站,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测、监督和信息报告、应急处理的作用,构建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进一步整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资源,加大社区协管力量投入,完善食品药品稽查联动机制,提高综合功能和监管效能,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大网底”,实现食品药品网络监管一体化。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制订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到乡镇(街)的目标考核,进一步落实和推行“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自律意识和守责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责任制度和自律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诚信度,积极履行和承担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三)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法制建设体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体,通过地方立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和补充、与国际通行惯例相衔接、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具有本市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法制体系,形成由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多层次构成,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食品的研究、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管的完整体系。针对我市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创新监管手段,研究健全配套管理办法,提出相关地方性法规制订建议,有效解决监管中的法规滞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