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初见成效。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按照分段管理职责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构筑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网。到“十一五”期末,武汉市初级农产品已建成畜牧养殖小区242个,“三品”基地12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5个,绿色食品基地78个,有机食品基地12个);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达到71个,定点屠宰出厂肉品合格率达到100%。86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得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1296张,食品企业建档率达到100%;食品小作坊553家全部建档,食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经营企业达到32008家,其中内、外资企业2000家,个体工商户17000家;全市130家大中型超市商场、10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已全部纳入重点工商部门监控。食品消费企业中,全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达到20779家,其中,A级165家、B级1015家、C级19599家;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达到100%。此外,全市还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65家,取得保健食品批件的品种128个,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26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39家,化妆品经营企业7689家。
(三)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源头管理,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跟踪检查回访率达到100%,依法注销4家药品生产企业、148家药品经营企业。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强化特殊药品管制,初步建立起全市药品流通远程实时监控信息化系统,并在全省率先安装数字化媒体广告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和监测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年均完成药品和医疗器械抽验分别不少于2000和200个批次,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年报告数分别达到4120例和648例。全面推行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制度,全市2560家零售药店已有1936家配备执业药师,配备率达到75.625%。强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十一五”期间,共查处案件4395件,其中大案要案194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6件。
(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取得实效。加强农村药品“两网”(监管网和供应网)建设,各区建立了以政府主责、药监主管、以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区、街、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所有乡镇均聘有药品协管员,所有行政村均聘有药品信息员。健全完善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协管员定期巡查和农村药品案件举报制度,全年药品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加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以药品批发或连锁企业直接配送的“配送制”、以乡镇卫生院为配送点的“代购制”为主要形式,进一步规范药品供应渠道。目前,承担全市药品“两网”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有33家,72个乡镇的药品供应网络覆盖率达到100%,远城区1397家基层医疗机构通过规范药房验收。
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现行的食品分段监管体制中仍然存在部分监督职责盲区,食品检测资源分散,信息不能共享,造成监管合力不足;食品药品企业的诚信体系和责任评价体系尚未建立,特别是食品安全的违法成本太低,食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和问题食品的可追溯制度落实不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监测机构和人员、办公用房及监测设备未落实,对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上报方面没有强制性手段,难以为药品安全警戒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信息化建设滞后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求,建设资金投入的需求强度增大;食品药品安全的地方性配套法规还不完善,社会监督效果不明显,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和维权意识还不强;与上海、广州、宁波等市相比,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执法装备和专业技术力量与监管形势、任务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二、“十二五”时期发展方针
“十二五”时期,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发展方针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动力,以改善民生、服务企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责任明确、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政府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七大监管体系,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监管设施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技术支撑手段,提升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把我市建成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先行区、带动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武汉作出应有贡献。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经过5年努力,使我市食品药品科学监管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监督和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责任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持续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食品药品产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指标
1.食品安全指标
(1)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逐年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本覆盖食品各供应渠道和类别,食品及相关产品年抽检量达到5件/千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监测合格率,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监督抽检的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食品质量管理逐步规范化。全面实施食品各环节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召回和处理覆盖面达到100%。
(3)食物中毒事件及时有效防控。不断降低群众集体就餐的食物中毒风险,年报告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病率控制在10例以下/10万人口;到“十二五”期末,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8%。
(4)食品安全知识全面普及。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2.药品安全指标
(1)药品生产质量得到根本保障。全面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国家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的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一次性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部通过规范检查。
(2)药品经营市场更加安全规范。严格落实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和依法退市规定,药品批发企业远程电子实时监控率达到95%以上。
(3)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增强。加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机构建设,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上报数量和质量居全省领先水平,药品不良反应年报告数达到350例/百万人口。
(4)药品质量抽验水平明显提高。本地药品生产企业每年监督性抽验覆盖率达到100%;全市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国家基本药物标准规定项目检验能力达到100%。
3.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指标
(1)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时间≤2小时,正确处置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