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亮化工作的通知
(杜政办发〔2012〕2号)
各相关单位:
为营造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让广大居民过上一个欢乐温馨的新春佳节,现就节日期间城区亮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亮化时间
春节、元宵节亮化时间:1月18日至2月7日。
其中1月22日(除夕)、1月23日(正月初一)、1月24日(正月初二)、2月6日(正月十五)通宵亮化,其他日期要求当日16:30至次日凌晨1:00开启亮化,商业、娱乐场所根据营业时间可适当延长亮化时间。
二、具体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亮化责任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春节期间亮化工作。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日常亮化工作记录,以备检查。
二要认真自检,确保不留死角。自通知发布起,各亮化单位要对亮化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节日期间亮化效果和安全。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将责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城管局,以便联系,及时对在节日期间损坏的亮化设施进行修复,确保亮化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