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网吧和娱乐场所从业资格审查、入场登记及场内巡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有效遏制网吧和娱乐场所格调低下、秩序混乱现象。五是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
四、组织领导
组 长:董 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付卫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 放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 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县工商管理局
县公安局
县教育局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县联通公司、铁通公司
县消防大队
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付国宝兼任。
五、工作职责
(一)县文化广电体育局主要职责:
1.负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
2.严格控制网吧数量。
3.依法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等违法经营行为。
4.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行为。
5.严厉查处超过限定时间、超出核定消费人数经营的娱乐场所,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歌舞娱乐场所和非节假日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电子游戏场所。
(二)县工商局主要职责:
1.负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
2.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3.对没有相关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及时整改,并移交有关许可部门。
4.对有关部门通报的许可证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娱乐场所,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三)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1.负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网络安全和治安管理的监管。
2.对利用网吧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行为进行查处。
3.落实网吧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
4.加大对娱乐场所营利性陪侍、卖淫嫖娼、吸贩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四)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