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陕西省环保产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陕西省环保产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发改产业〔2012〕48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和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省管县财政局:
  为支持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12年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据此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029-87293792  029-87294115
  电子信箱:fgwpant@shaanxi.cn
  省 财 政 厅 经 建 处: 029-86711220
  电子信箱:xuyf@sf.gov.cn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2012年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省政府为加快我省环保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环保装备生产、环保服务业、资源综合利用三大重点发展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环保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
  一、资金支持范围
  1、《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领域龙头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2012年重点支持环保装备产业化项目;
  2、为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配套的产业化项目;
  3、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和成果转化的环保产业化项目;
  4、环保重大技术研发等服务业项目;
  5、具有重大技术突破、示范作用明显,能大幅度提升产品附加值的工业废弃物、再生资源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6、餐厨废弃物利用、工业再制造示范及低碳技术研发项目。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组织实施符合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按照要求申请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级其它资金支持的项目、已完成投资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
  二、资金支持方式及额度
  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
  (一)贷款贴息额度参照项目投资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落实的银行贷款额、贷款利率和建设期安排。对于技术上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的技术,其产业化项目经确认后所需贷款予以全额贴息,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技术上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技术,其产业化项目经确认后所需贷款的80%予以贴息,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于技术上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技术,其产业化项目经确认后所需贷款的60%予以贴息,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专利所属企业成立一年以上、近三年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技术的产业化项目按所需贷款的50%予以贴息,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其余评审通过的项目,分行业按规模大小结合专项资金规模和当年确定的重点支持行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0%进行贴息,贷款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