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中共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市委办公厅(政研室) 处室名称变更及职能调整的通知
(厅字〔2009〕31号)
各处局:
为适应市委常委分工负责制新的领导体制要求,集中力量做好市委领导服务工作,根据适应领导分工、理顺工作条线、避免职能交叉的原则,依据市编办批复(宁编字〔2009〕6号),现对厅(室)部分处室名称和职能进行调整和变更。具体调整如下:
1、秘书处:更名为机要秘书处,职能不作调整;
2、综合处:更名为综合一处,职能进行部分调整,和综合二处相对分工,主要负责市委主要领导的综合文稿(侧重于非经济类)的起草工作;
3、经济处:更名为综合二处,职能进行部分调整,和综合一处相对分工,主要负责市委主要领导的综合文稿(侧重于经济类)的起草工作;
4、党群处:更名为秘书一处,职能进行部分调整,增加联系党风廉政、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等工作,不再联系群团等方面的工作;
5、农村处:更名为秘书二处,职能进行部分调整,增加联系科技创新、人防和人民武装等工作;
6、政法处:更名为秘书三处,职能进行部分调整,不再联系党风廉政、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等工作;
7、宣教处:更名为秘书四处,职能进行部分调整,增加联系统一战线等工作;
8、社会事业处:从城市处划出,更名为秘书五处,职能调整为联系党建、群团、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9、城市处:更名为秘书六处,除划出职能外,其他职能不作调整。
在上述处室调整后,厅(室)各处室职能明确如下:
机要秘书处
1、负责中央、省、市文件和内部材料的收发、传阅、管理、归档。
2、负责市委和市委办公厅(政研室)文件、内刊及有关材料的印制并参与文件的校核工作。
3、负责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各部门党委(党组)向市委请示事项和上级领导机关来文来函的办理。
4、负责市委重要会议的方案拟制、通知起草与发放、人员落实、会议签到及材料分发等会务工作。
5、负责秘书长、主任会议的记录和决定事项的办理。负责起草厅(室)年度工作总结及季度工作要点。
6、负责市委及厅(室)印章、印模和证件专用章及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负责市委各部门和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印章的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