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歌颂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南京”为主题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9〕29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歌颂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南京”为主题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2009年7月7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歌颂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南京”为主题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转发〈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开展以“歌颂伟大祖国,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18 号)和我市关于庆祝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部署安排,现就在全市广泛开展以“歌颂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南京”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歌颂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南京”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新中国成立 60 年来的光辉历程,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成就和经验相结合的高度,对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进行热爱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重大历史意义、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周年辉煌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国情市情和形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通过教育,在全市上下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全市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力战胜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和挑战,走在科学发展前列,为把南京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而不懈奋斗。
二、主要内容
1、组织宣讲团、报告会,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围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组织由广大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各界代表组成的讲师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讲。各级领导要带头宣讲和作报告。运用“老少话童年,共颂祖国好”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在全市少先队员中深入开展“祖国发展我成长·红领巾与共和国同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组织收听收看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会、阅兵和群众游行,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收听收看江苏省暨南京市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