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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2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黄道伟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林念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高 雄 自治区副主席

  李 康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吴建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国坚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刘保全 自治区编办副巡视员

  韩庆东 自治区医改办主任、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万富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黄 宇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钟会超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黄济健 自治区民委纪检组长

  李 明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范世祥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刘建宏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梁 兵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韦力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 健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韦纯良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熊家军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覃 溥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甘 霖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宋海军 自治区外办副主任

  王其贵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谢瑾瑜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刘华钢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余小军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刘 棋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

  韦能雄 自治区法制办纪检组长

  黄本和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杨春庭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杨伟林 自治区农垦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甘霖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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