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内部宣传,形成长效机制。全市各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内部员工教育管理,切实落实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光盘等形式,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成管理要求制度化、教育提醒日常化,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车,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内部交通安全不发生问题。
二、强化重点人员监管,建立完善教育提醒和抄告通报机制
4、建立重点人群教育提醒制度。市廉政办、文明办将在全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开展“带头遵章守法,严禁酒后驾车”教育提醒活动,教育督促广大公务员严格遵守关于严禁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和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等相关规定,带头做到不酒后驾车,同时劝诫他人遵章守法。市交管局将建立酒后驾车驾驶人“黑名单”数据库,定期向有酒后驾驶违法记录的驾驶人,发送“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车”手机提示短信,提醒告诫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
5、建立重要场所提醒劝阻制度。全市各宾馆、饭店、酒吧、KTV等餐饮娱乐行业单位要建立酒后驾车日常提醒劝阻制度,在场所门口、前台、包厢、酒桌等明显位置设置禁酒驾车宣传提示标语,切实承担劝阻酒后驾车的义务。同时大力推行酒后机动车“代管、代驾、代送”服务,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6、建立重大节日温馨提醒制度。每逢元旦、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和重要节庆活动,全市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严禁酒后驾车”专项提醒教育活动。特别是各宾馆、饭店、酒吧、KTV等餐饮娱乐行业要落实专门人员,对每位饮酒消费客人进行一次温馨提示,提醒客人请勿酒后驾车,对严重醉酒拒不接受劝阻的,可以拨打110报警。市交管局负责对出租、公交、长途等客运单位和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专门节日交通安全教育,督促提醒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7、建立公务员酒后驾车抄告通报制度。市交管局、廉政办将进一步落实公务员酒后驾车“双抄告双反馈”制度,交管局每月将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的公务员以及党政机关公务车信息抄告市廉政办,市廉政办经确认后,抄告公务员及公务车辆所在区县纪委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依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公务人员违反禁酒规定切实加强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宁纪发〔2009〕37号)作出纪律追究,追究结果上报市廉政办备案并反馈交管局。对企事业单位员工酒后驾驶的,市交管局将抄告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督促单位落实对违法驾驶人内部教育处理措施。同时,协调保监会、银监会,建立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联网抄告制度,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车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